根据人事部和审计署有关规定,现就我办2007年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最低分数线
按录用人数1:4进入面试:
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107.1分(行政能力测试55分)
2.其他人员107.7分(行政能力测试55分)
二、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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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
2521428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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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灵均 |
25214245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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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可川 |
2521372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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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玮 |
2521621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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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文源 |
2521220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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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 |
2521745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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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亚同 |
2521220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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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飞 |
2521424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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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涛 |
2521134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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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黎明 |
25217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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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娟 |
2521325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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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丽 |
2521621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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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晓飞 |
2521242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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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峰 |
2521232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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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春霞 |
252169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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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大雷 |
2521621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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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鸣 |
2521621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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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楚俊 |
25217344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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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飞 |
25216122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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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杰 |
25216122217 |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2007年1月1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 :00 — 6:00在特派办旧办公楼8楼进行面试,届时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要求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7年1月14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到sjslzb@sina.com,标题格式为:“XXX(即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经历、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是否需要安排住宿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携带材料
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6.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的原件);
7.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7年1月14日下午4时之前到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兰州市中林路8号联通大厦)20楼2007室人事教育处报到,所有考生于1月14日下午4时30分在20楼会议室进行结构化面试抽签,届时未参加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 检
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拟安排在2007年1月下旬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及人员
联系电话:09314606023,联系人:张若?o肖军。
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