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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外交业务需要,经报人事部同意,外交部将增加60名公务员的录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加计划情况
此次增加的计划主要用于地区业务司局,工作内容主要有:掌握、研究有关国家及地区形势,为中央处理国际问题提供对策建议;办理我国和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的日常事务;为领导人开展对外活动提供翻译服务。具体职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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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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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英语类 |
001001 |
8 |
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2006年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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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非通用语类 |
001007 |
20 |
西班牙语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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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001005 |
12 |
阿拉伯语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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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001008 |
10 |
葡萄牙语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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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001011 |
5 |
意大利语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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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业务司 |
001014 |
5 |
缅甸语 |
本科及以上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和人民,立志献身外交事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组织纪律性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未受过行政处分或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5、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楚;
6、身体健康,心理健全。
其中,报考英语类职位的考生还必须参加了2006年度由中组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不低于13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
三、报名方式
报名期限为2006年4月5日至4月10 日。外交部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科目、对象、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人事部组织实施。考试对象为报考非通用语职位,未参加过2006年度中组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或虽参加过2006年度中组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但行政职业能力低于60分,总分低于105分的考生。报考英语类的考生和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统一集中在北京)将在外交部网站另行通知。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由外交部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统一集中在北京)将在外交部网站另行通知。
人事部 外交部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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