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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05年人事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05年,全市人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事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引进、配置、开发的服务体系建设和人事人才法规建设,努力为南京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事人才保证。按照这个总的思路和要求,明年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健全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规范管理

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与宣传。公务员法草案,已于去年12月下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务员法》出台前,要继续做好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出台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要在全市组织一次规范行为、提高素质、依法行政、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教育活动。

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落实。坚持“凡进必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05年市区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的要求,提高组织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竞争上岗与轮岗交流工作,激发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实,突出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的效能考核和奖惩力度,把贯彻实施《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有效投诉认定处理办法》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的35条标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公务员效能考核的量化指标及管理体系,在规范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上取得明显成效。

试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南京市政府特殊公务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选取岗位急需的部门开展首批特岗聘任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要在公安机关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先期试行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两个专业职位,通过专业考试、资格评审、竞争上岗等环节,确定任职人员。此外,要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职位职数检查工作,强化职位职数管理。

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全国人事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组织开展公务员培训。省委提出“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强化培训,年轻干部反复培训,紧缺干部优先培训”。市委要求要增强驾驭市场经济、依法执政、把握方向和统筹协调等四种能力。按照国家和省市委要求,要依据国家和省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市公务员下一个五年培训的规划纲要,提出具有我市特色的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要以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为“四大核心”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为增强公务员培训的吸引力和约束力,将试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培训实行量化管理,每个公务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学分的培训任务,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任职、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此外,要加大公务员出国(境)培训组织力度,提高公务员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员津补贴规范管理。要做好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国家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衔接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员收入分配“阳光工程”,使公务员的收入分配达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协调规范的目标。此外,要切实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维护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市区县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年休假制度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配套改革

认真实施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市各有关部门及区县完成职能整合、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调整工作。要按照人员编制、机构、职数“三不突破”的原则,研究提出《南京市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意见》,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按照市政府要求,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三区两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适时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此外,要支持配合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改革,做好有关人员编制的配套服务工作。

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要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及改革作深入研究。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调整布局结构,从紧核定编制,改革运行机制。对改制转企的事业单位,要继续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分流工作。今年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中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配合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以2001年市县乡机构改革时确定的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及2004年底的乡镇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为基数,做好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要规范职能,理顺关系,改革人事制度,实行竞争上岗。要坚决清理清退超编、借调和临时人员。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要求,要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考制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在编制数和进人计划内进行。新建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一次性新进人员较多的,以及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引进,原则上由市里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区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由区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招考。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要提前一个月将招聘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为加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推进力度,要在调研分析和归总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规定》,报请市政府出台,完善岗位管理、竞争上岗、考核奖惩、工资待遇、续聘解聘、争议处理及人事监管等管理办法,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正常化和规范化。

加大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按照政府调控、分类管理、有效激励、内部搞活的思路,根据我市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一要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事业单位工资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调研与方案制定工作。二要指导事业单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分配形式和分配方法,加强内部分配秩序的规范工作。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提高工资总额调节调控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三、充分发挥“三大平台”作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人才服务力度

以创新精神和市场化理念办好第四届“宁交会”。2005年的“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将于3月27日至3月28日在宁举办,除已有的外国智力引进、出国培训项目洽谈和国际化人才招聘会,还增加了国际人才论坛、引智成果推介、国际资质证书展示等项目,内容更加丰富,会议将更富有成效。借此契机,要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和智力。为扩大宁交会的影响与辐射,要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英国、日本等5个国家的高级专家组织建立信息直接沟通和专家快速引荐的路径。要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航天晨光、高华科技、雨润集团等企事业单位100个专家引进项目,以及行政监察制度、新设市区规划建设、环境立法专业技术等20个我市重点领域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问效跟踪工作。此外,要加强在宁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参与省港澳人才合作交流的活动,提升南京人才国际化程度。

大力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创新创业。扩大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对外影响力。以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我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创业园“九园共建”的税收、培训、补贴、科研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在政策、人才、信息、技术方面的倾斜支持,大力吸引留学人员入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转化,努力培育一批能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龙头示范企业。要继续组织我市重点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赴国外招聘留学人员,突出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和高新项目引进。要筹建美加、日本、欧洲三个留学人员海外联络处。以此为基点,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实施海外顶尖人才引进“珠峰”计划和南京留学人员招商大使计划。要加大对海外人才技术、项目在宁研发的资助力度,研究在创业园实行“人才特区”制度的可行性和引智项目竞标办法,从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两个方面吸引和推动留学人员来宁创新创业。

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根据人事部要求,要重点抓好已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评估管理工作,形成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要贯彻实施《南京市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协助江宁开发区、红太阳集团、中脉远红、高精齿轮等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完成申请建站工作。要利用有效渠道配合设站企业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提高博士后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比例,力争在站博士后在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方面取得突破。

建立为重点企业、改革改制单位和民企的长效服务机制。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与服务需求,调整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按照省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1864”人才服务计划,选取100个承担重点项目单位、80家改制国有企业、60家改制事业单位和4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作为直接联系点和重点服务对象,按照“三统一”、“三纳入”服务政策,在人才引进、需求规划、专家选拔、培养资助、职称评审、人事代理、诚信评估等项目上,提供同等、便捷、公平和直接的人事人才服务。

四、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专家选拔、培养的竞争激励机制。要借助省电子信息、机械汽车、教育、医药卫生、建筑、农业6大人才高峰资助政策平台,积极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专业骨干选拔、培养计划的实施。要以我市重点领域、主导产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为重点范围,通过社会化选拔方式,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南京市第三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申报及选拔认定工作。要积极推进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滚动筛选,逐步形成社会选拔、业内认可、优进劣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适应发展的职称评价制度。要构建社会化评价体系,制定出台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意见,加强南京专业技术人员评介中心建设,构建社会化评审平台。要加大重点行业和优秀民营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选拔力度,进一步扩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认定比重。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工程、经济、卫生、文化等系统为重点,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贯彻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在党政机关稳妥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等9个系列的职称评审试点,先期做好机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工作。要加快我市职称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南京专业技术职称网二期目标,实现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功能。要依托南京市执业资格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市急需领域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要继续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国家级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按照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行业指导、社会服务、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运行机制的要求,制定《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做好《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立法准备工作。紧贴形势和任务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要以新理论、新技能、新方法、新技术、新信息、新知识等“六新”为主要内容,启动新一轮公共课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强化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制度,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车辆制造、系统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组织协调行业系统及区县推进继续教育专业课程。要充分发挥“南京培训教育网”平台作用,为各类人才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要会同有关部门,利用长三角紧缺人才培训南京分中心职能,完成2500人参加的6个紧缺项目的培养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强化继续教育,增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服务和保障的技能。

五、建设有南京特色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依法有序流动

提高人才市场依法管理水平。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相应做好我市人才市场管理立法的调研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全市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和网上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市区县三级主管部门人才市场联合执法制度,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市场的有序发展。

整合人才交流服务新平台。要以南京人才大厦建成使用为契机,重新整合业务平台,改进内部服务流程,建立新型“一门式”、“一站式”服务机制。要全面推进综合性人才集市、区县行业分市场和专业性市场建设,强化以南京人才市场为主体,区县、行业、开发区分市场为骨干,社会人才中介组织为补充的大市场服务体系格局。要联合区县和行业分市场,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的需要,组织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引进、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南京人才大市场服务体系格局向法则统一、信息互通、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方向发展。

拓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要发挥人事代理的优势,为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提供配套服务。将新进人员和其他人员纳入人事代理范畴,促进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坚持便民利民的各项优惠措施,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加快与重点企事业单位、在宁高校、研究机构及周边重点城市人事部门的网络联通建设。要进一步扩张猎头派遣、租赁快递、业务外包和诚信监管等服务项目,与长三角城市形成服务项目的对接互通,为全市及周边城市的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更为广泛的公共服务。

六、做好军转安置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认真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今年全国将有7万多名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安置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我市接收安置任务仍然很重。要坚持把军转安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抓好中发[2004]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采取指令性安置办法,同时要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努力拓宽安置渠道,坚决完成200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和培训任务。

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会同财政、房产、卫生、劳动等有关部门,将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鼓励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办法,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发[2003]29号、人发[2002]82号和苏办发电[2003]144号文件要求,强化责任制,健全统一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政策,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解困政策的落实工作。要切实把解困政策落实到每一名企业军转干部。切实关心企业军转干部的工作、生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稳定。

七、完善毕业生引进与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充分就业

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毕业生。要继续实施“先落户,后就业”等引进政策,引进优秀毕业生。要继续采取订单式、配送式等推荐办法,优先满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各类毕业生的需求。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在充分吸纳毕业生的同时,加强大发展时期的人才储备工作。

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程,进一步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毕业生就业机制和政府援助就业机制,确保南京籍毕业生的就业(学)率不低于90%。要组织举办多场次、多层次的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南京籍毕业生提供双选服务平台。全年要举办公益性专场10场(次),周六毕业生常设市场40场(次),高校校园招聘会8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累计不少于8万个。要加强“南京毕业生就业网”系统的更新及维护,加快网站与高校的联网工作,方便用人单位择才和毕业生择业。继续做好南京籍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统一实施求职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大推荐力度。为提高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的择业能力,将以政府出资,提供就业实训岗位的方式,对南京籍毕业生实施就业实训,计划今年参加就业实训人数2000人。

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要会同工商、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三严格”管理:即严格用人单位的资质管理,防止虚假注册单位和虚假招聘广告蒙蔽毕业生;严格毕业生文凭档案的审核管理,惩处假文凭、假档案,维护就业秩序;严格双方信用管理,规范签约,信守承诺。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的,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标明不守信用记录。

八、编制南京“十一五”人才规划,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完成南京“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下,做好“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一季度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完成18个子规划的调研、起草和上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的全市人才规划的编制与评估工作要在三季度完成,年底报市政府审定。

做好全国统一组织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才资源、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包括党政人才在内的人才资源的统计汇总和信息利用工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要靠全市人事系统共同努力来完成,各级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进一步规范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坚持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发展为目标,继续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模,重点控制财政供给人员增长。优先考虑人才引进和政策性人员安置,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一般性工作人员,从宏观上促进人事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积极推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按照2004年在南京召开的苏、浙、沪三地联席会议要求,要充分借助一体化平台,围绕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领域,着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资质培训和互认、人事争议仲裁业务三个方面加强合作。要围绕人事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人事人才研究和人事新闻宣传工作,探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和新形式,为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加强各级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用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指导工作。掌握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实质内涵,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按人才开发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管理规律“三个规律”办事的意识。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既搭建共性化的服务平台,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手段。要把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紧密结合,把政策调控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紧密结合,促进人事工作跟上社会转型的步伐。

创新务实,提高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要站在提高执政水平的层面上,对工作准确定位,明确重点,方法务实,处理好创新和务实的关系。一要注意从基层最需要,也是人事服务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入手。二要注意紧盯全市大发展的态势,关注全局之所关注的要事。三要注意发挥综合优势,提高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形成市区县人事系统的联动格局,推动全市性、全局性工作的深入开展。

切实把握好人事政策,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职责。要充分认识人事部门在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在制定人事政策时,要将其置于全市的大局中去考量,要考虑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考虑政策出台后的社会影响和效果,注意政策的衔接和配套。要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步骤,对敏感点要敏感,要快速反应,及时应对,有效把握,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度有机结合起来,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人事工作的实践中体现和谐发展的要求,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风建设。依法行政是执政能力最显著的体现。今年要对能列入立法的项目上,抓紧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准备。对现行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要认真学习、认真执行,有效推进人事工作依法行政。要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政风建设,提高人事队伍的整体素质。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严肃人事工作各项纪律,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人事工作队伍